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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水消毒剂投加量控制要求(医疗废水排放要求)

文章来源:霍尔德电子    发布时间:2024-02-04 11:15:07    浏览次数:125次

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成分复杂,其中含病毒和细菌的数量大、种类多、毒性强,如果这些医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市政管网或自然水体将会造成水污染,引发疾病或导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随着具有高度传染性疾病的出现,对医疗废水的无害化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医疗废水消毒剂投加量控制要求


1.医疗废水消毒剂投加量控制要求

医疗废水加氯消毒方式。采用次氯酸钠消毒的,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50mg/L,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5小时,余氯量大于6.5mg/L(以游离氯计);采用二氧化氯消毒的,投加量为40-60mg/L,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5小时。

医疗废水臭氧消毒方式。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mg/L,接触时间大于0.5小时,投加量大于50mg/L,大肠菌群去除率不小于99.99%,粪大肠菌群数<100个/L。

医疗废水其他消毒方式。如采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投加量不低于200mg/L、接触时间不低于1.5小时;

2.医疗废水独立化粪池消毒处理要求

采用独立化粪池进行消毒的,原则上应在末端定期加氯消毒,不具备末端消毒条件的,应进行改造,改造确实有困难的,应将医疗污水(上清液)引至临时性污水处理池(罐、箱)内进行加氯消毒后排放。

投药量、消毒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一般初次投加含氯消毒剂,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6.5mg/L-10mg/L。

3.医疗废水排放要求

医疗废水经消毒后,出水各项指标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其中粪大肠菌群数应小于100个/L,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余氯含量应低于10mg/L,污水直接进入外环境,其余氯含量应低于0.5mg/L。排口余氯含量高于排放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脱氯处理,防止外排医疗废水余氯过高引发生态环境安全问题。

医疗废水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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