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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霍尔德电子 发布时间:2024-07-15 10:51:22 浏览次数:186次
城镇污水厂采样不小于2h一次,24小时混合样,混合样是采完最后一个频次在现场混合还是送实验室后实验室混合?(部分因子保质期短)应是在现场完成全部采样后,在现场混合。但应注意有的水质监测项目可以混合,有的监测项目不可混合,具体可以查阅HJ 91.1。时效短的样品应该分批次送样,在样品有效期限内完成分析。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要求,出水水质执行日均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监测项目不适宜执行日均值,比如pH值等。一般pH以单次直接评价,或者给出日内的范围值。有些监测项目不适宜分析混合样,比如粪大肠菌群等。不适合混合的样品,应该每个样品单独分析后结果计算日均值。
粪大肠菌群的指定分析方法标准是多管发酵法,来自《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但由于目前已发布国家标准《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 347.2-2018),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不再使用权威书籍方法。依据HJ347.2,要求采样后2h内进行分析,或者冷藏后6h内进行分析,样品有效时间短,也不适合24h混合,应该在样品有效期内分批次送样,进行分析。相关内容具体如下:采样后应在2h内检测,否则,应10℃以下冷藏但不得超过6h。实验室接样后,不能立即开展检测的,将样品于4℃以下冷藏并在2h内检测。
对于可以混合后分析的水质监测项目,2h采样一次,按照水质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采样要求,完成12个样品采集,然后在现场进行混合,混匀后再装样送回实验室分析。